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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作假見証陷害人』

(對網站論壇上2004,4,15『慎防異端』一文的回應,保羅回應於4,18,修訂於4,20)

 

上帝在十條誡命中吩咐我們說:『不可作假見証陷害人。』(出20:16)。我們不但不可存著宗派的偏見和仇恨,有意作假見証陷害人,我們也不可因偏見、誤解人、人云亦云、以訛傳訛,而無意中作假見証陷害人。細讀『慎防異端』一文,評擊所謂安息日會的異端,大都是歪曲、片面、斷章取義地引用安息日會和懷愛倫的話,甚至還加上『引號』引用的卻是懷愛倫從未說過的話,說明他根本就沒有虛心研讀,也沒有真正瞭解安息日會的基本信仰和教義。也有的是他自己謬解聖經,卻反過來評擊聖經的真理是異端。他批判的所謂異端有以下三方面: 

 

(一)『「不信靈魂永存」:他們否認永遠刑罰,認為人死後靈魂就無知覺,等到復活時,善人要上天堂,惡人就消滅了。這樣的論調,正好迎合世上一般喜愛犯罪又怕受地獄永刑者的心理。』

其實,我們根據聖經明確的啟示,相信不悔改信主的罪人將要在地獄的火湖中受刑罰而永遠滅亡,但不相信罪人將要在火湖中永遠忍受火刑的痛苦。我們堅信主耶穌所說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堛熙ㄜn聽見祂(指基督)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全體義人復活、升天和得榮耀,是在基督復臨時(林前15:16-23,50-52.帖前4:16,17.啓20:5,6.約6:37-40,53-54.14:1-3)。全體罪人復活、定罪和在火湖中被毀滅,是在千禧年結束後(啓20:5,7-15.林前15:24-26)。我們也堅信聖經中所說的,滅亡的罪人將來要和撒但(魔鬼)惡天使(一切污鬼邪靈),一同被扔在火湖中受刑罰,並按照各自罪惡的大小,刑罰的輕重,而在火刑中先後被焚燒成灰,永遠毀滅。如先知的預言中明確地論到此事說:『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楷,在那日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他們必如灰塵(原文為:他們必成為灰塵)在你們腳掌之下。』(瑪4:1,3)。預言中所提到的『根本』是代表撒但,以至於他的惡使者,因撒但本是罪惡的創始者,為眾罪之根,萬惡之本,也為一切犯罪作惡之人的『父』(約8:44)。『枝條』是代表一切跟從撒但者。『枝條』和『根本』如何在烈火中先後被焚燒淨盡,成為爐灰;照樣,惡人、惡天使和撒但也要在火湖中先後被焚燒淨盡,成為灰燼。關於撒但的毀滅,上帝在聖經中還有更清楚的預言:『遮掩約櫃的基路伯阿,..我已將你摔倒在地。..我使火從你中間發出,燒滅你,使你在所有觀看你的人眼前,變為地上的爐灰。..你令人驚恐,不再存留於世,直到永遠。』(結28:16-19)。

因此,罪人是不可能在火湖中永遠遭受火刑痛苦的,這是根本違背上帝慈愛和公義的本性的。罪人犯罪只有短短幾十年,上帝又怎麼會讓他們在火湖中永永遠遠遭受火刑的痛苦呢。而且,這也是完全不符合上述和以下許多聖經的啟示的。假若罪人靈魂永遠不死,受火刑痛苦,那麼聖經上所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又怎麼能兌現呢?而且罪惡不也要永遠存在了麼?啟示錄上說:『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20:14)。如罪人靈魂在火湖中永遠不死,火湖又怎能稱為第二次的死呢?可見罪人是不可能永遠活著受火刑的。固然,經上稱火湖是『永火』(太25:41),但經上也曾稱古時焚燒所多瑪、蛾摩拉的火為『永火』(猶7)。又形容焚燒以東的火『晝夜總不熄滅,煙氣永遠上騰. ..』(賽34:9-15)。由此可見,所謂『永火』的意思,實際上就是指用不能熄滅的火,將所要燒的東西燒成灰為止(彼後2:6)。也正如經上所說:『把麥子(指義人)收在倉�堙A把糠(指惡人)用不滅的火燒盡了。』(太3:12)。再說,聖經原文中『永遠』的意思,有時固然是指永遠無盡的時期,但有時也是指有限的時期,如一生一世之類。如撒上1:22說『永遠』,1:28說『終身』。又如出21:1-6說『永遠服事主人』,這明顯的是把永遠作為終身,或一生一世的意思。至於啟19:3所謂『燒淫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意思也就是直到淫婦被燒盡,煙氣完全消散為止。啟20:10所謂『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意思也就是直到他們被燒死毀滅為止。至於主耶穌所說『在地獄�堙A..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7-49)。這�堛滿y地獄』原文就是『欣嫩子谷』,原為焚燒那些敬拜假神之人屍體和垃圾的地方,象徵魔鬼邪靈和罪人將來要在火湖中被焚燒受刑罰的情況,直到最後完全被燒盡毀滅,不再存留為止。在飛揚論壇上答覆(七)中對此已有詳細解釋。至於財主和拉撤路的故事,本是主耶穌所講的一個比喻,對比喻主要是吸取其中的屬靈教訓,至於比喻中的情節不一定是完全真實的。例如主耶穌故意說成是財主死後立即在陰間(原文意實指埋葬死人之地墳墓)中受火刑痛苦,使人一聽就知道耶穌在說比喻。因主耶穌和聖經中都一直明確指出:罪人受火刑不是在死後,也不是在陰間墳墓,而是在千禧年後復活後,在地獄的火湖中受火刑,而先後永遠毀滅(啟20:5,7-15.約5:28-29)。

其實聖經上明確告訴我們:(一)人死後,人的『氣』或說『靈』被上帝收回,人的身體歸於塵土,人的思想意念、知覺感情都停止了活動(詩104:29. 146:4.傳12:7. 3:19-21人的靈獸的魂和人獸共有的氣,原文中都是用的同一個字如阿)。因此正如經上所說:『死了的人毫無所知。』(傳9:5,6,10.詩6:4-5. 30:9. 115:17. 88:10-12. 104:29. 146:4賽38:18,19)。直等到復活時醒起,那時被上帝收回保存的各人的氣(或說靈)所代表的各人的心靈品格的特性,仍必歸還各人(賽26:19.但12:2.約5:28,29.帖前4:16-17)。(二)人死後,人的氣(或說靈)雖被上帝收回保存,但卻是沒有思想意念、知覺活動的。因此義人死後不是立即進『樂園』,得賞賜(樂園實指天上的聖城新耶路撒冷,上帝寶座的所在,參林後12:1-4.啓2:7.22:1-2);罪人死後也不是立即入『地獄』,受 火刑(地獄實指千禧年後的硫磺火湖,參太5:22. 25:41.啓20:7-15);而都是先要在墳墓(或說陰間)中安息,等候復活時醒起,接受賞罰(參創37:35. 44:29.伯14:13.賽38:10.但12:13.詩17:15.徒2:29,34.來11:13,39-40.帖前4:16,17.林前15:16-18.路14:24.賽26:19.但12:2)。正如主 耶穌所說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堛熙ㄜn聽見祂(指基督)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家中也有一些主的僕人,經過仔細查考研究聖經後,也已持有這種正確的見解。懷愛倫原是衛理公會的信徒,原來也是相信滅亡罪人將要在火湖中永遠活著受火刑痛苦的。但後來經過仔細研究聖經後,改變了自己過去錯誤誤的看法。懷愛倫提到:『靈魂不死的神學理論,乃是羅馬教從異教迷信中拿來混合在基督教信仰�堛甄桵蚺坐@。路德馬丁把它列在那組成羅馬教皇諭旨的糞堆的許多荒唐虛談之中。論到所羅門在傳道書中所說死人毫無知覺的話。這位宗教改革家評註說:「這又是一個憑據,證明死人是毫無知覺的。他說那�堥S有知識,沒有智慧。所羅門認定死人都是在睡覺,是沒有知覺的。他們躺下,不知時日歲月,及至醒了,只覺得是假寐片時而已。」』另一位宗教改革家『殉道者廷達爾』也公開宣告,他不相信人死後立即升到天上樂園,或下入地獄受苦。他說:『這也不是我信仰中的一條。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只好說,肉體復活的道理是虛空的了。』(懷愛倫著善惡之爭33章,570,568頁)。關於人死後的情況和靈魂的實質 ,可詳參論壇上答覆(六)中的一切有關詳細講解。或參看網站上(www.godsword7.net)『聖經真道和預言研究』第二輯中更詳細的查考研究。

不要用過分恐嚇的辦法叫人悔改信主,而更要用上帝對罪人的無限大愛,基督為我們的捨命救贖的洪恩,來感化罪人信主悔改。不符合聖經教訓的過分恐嚇的辦法,有時效果適得其反,反而使不少人更加懷疑不信抗拒上帝了。他們已經在出版文字中公開質疑和諷刺:上帝究竟是慈愛的,還是殘暴的,竟忍心看著罪人在火湖中永遠遭受永不止息的火刑痛苦!而那些得救的信徒竟也會一邊歡喜快樂地的看著他們死去的未信主的父母子女丈夫妻子和弟兄姐妹,在火湖中遭受永不止息的痛苦,一邊大聲讚美上帝。但是,這並不是聖經的教訓,這本是羅馬教發明的違背聖經教訓的 ,所謂罪人將在地獄中永遠活著忍受火刑慘痛的異端謬道。其實天父上帝和救主耶穌最不喜歡用慘怖恐嚇的辦法,威逼人悔改信主,上帝寧願以祂無限的大愛,救主耶穌無限的犧牲,來感化罪人悔改信主。主耶穌『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彼前2:23)。祂受害被釘時,還為祂的仇敵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 23:34)。

 

(二)『「注重律法過於生命」:安息日會雖然也稱耶穌是救主,也承認主在十架流血代替了人類的不義,但他們仍然主張靠行律法得救, 這樣的信仰顯然是極其矛盾的。』

這完全是不符合事實的歪曲。安息日會懷愛倫著作中一百幾十年來一直在宣講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也一直在反對靠行為、靠守律法得救的。但因信稱義,靠恩得救,並不否定行為,也不廢掉律法。人若不肯遵守上帝的十誡道德律法,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也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為義了.正如使徒保羅所說:『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31)。

我們堅信基督徒是必須靠恩得救,而不是靠律法得救的。靠律法得救是不可能的,因律法只能使人知罪,卻不能赦免人的罪,況且我們自己也沒有力量遵守律法。因此沒有任何一個人能靠自己遵守上帝律法而得救。幸虧有主的寶血能洗去我們違背律法的罪,有主的恩助能使我們遵守律法而成聖,因此我們是必需靠恩得救的。但是靠恩得救的也必須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如果我們不肯遵守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的寶血也不會赦免我們的罪,我們也根本不可能靠恩得救了。其實在有關靈性得救的事上,救恩和律法的功用本是互相配合,缺一不可的。

首先從消極方面來說,律法的功用「本是叫人知罪」。如使徒約翰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又如使徒保羅說:「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7:7.3:20)。而救恩的功用本是為了除去人違背律法的罪,包括赦免人的罪和幫助人戰勝自己的罪。(太1:21. 路1:77. 羅1:16. 7:7,14-25. 8:7-9,4)。

再從積極方面來說,律法的功用本是為人提供一種成聖成義、愛上帝愛人的崇高道德標準。例如上帝的十條誡命所屬的兩大總綱,是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路10:25-28. 太22:37-40. 雅2:8-12)。十條誡命的屬靈精意是要我們在自己的思想、言語、行為上完全聖潔無罪,並不斷存著愛上帝、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參:太5:21-22,27-30.約一3:15.結3:18-20)。實質上,全部聖經的道德教訓,都可視為上帝誡命屬靈精意及其兩大總綱的發揮。主耶穌一生聖潔無瑕的榜樣,也可視為遵守上帝誡命屬靈精意及其兩大總綱的完美典範 (詩40:7,8.太5:17.成全原文中含有實行的意思)。因此,上帝十誡律法的屬靈精意及其兩大總綱,實質上也就是要求我們在自己的心靈品格上,不斷「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7-18),也就是要求我們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太5:48)。而救恩的功用,本是為要恩助我們達到上述愛上帝愛人、成聖成義的崇高道德標準,使我們能不斷因信稱義(即寶血赦罪,羅4:6-8),並不斷因信成義(即靠主成聖,羅6:19-22),也即不斷「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3-13.加5:22-25)。

關於這方面材料可詳參論壇上答覆(一)(二)(三)(四)中的一切講述。或參看網站(www.godsword7.net)中聖經真道和預言研究第一第二輯中有關材料。

『慎防異端』一文作者還盲目的反對遵守安息日,說這是『死守舊約律法時代神為猶太人特設的安息日』。又反對聖經中關於不潔肉食危害健康方面的亮光。這說明他根本不明白聖經中有兩種律法,以及它們各自的要義。

聖經中明顯有兩種律法:一種是上帝的十誡道德律法及其中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另一種是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是舊約時代的人(不但指猶太人,而也指外邦人)所要遵守的,到基督被釘十字架時已被作廢,基督徒不需 要遵守了。

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內容具體是指以下以幾方面:

(一)聖所的崇祀和獻祭的禮儀(來10:1,11,12,28-29.8:4-5.利1:10,16. 23章)。都是預表基督救贖工作的,在基督被釘十字架時已廢除。

(二)割禮(約7:22,23.徒15:1.利12:3)。是預表信徒『在祂�堶惜]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西2:11)。在基督被釘時也已被廢,基督徒不需要受割禮了。

(三)各種潔淨的條例,其中的屬靈預表禮儀,已被廢除,不需遵守了;其中的衛生健康原理,仍需實行(路2:22.利11-15,17章)。舉例來說,利未記11章關於食用動物的潔淨條例,上帝規定牛羊、鴿子、雞鴨鵝和有鱗有翅的魚等是屬於潔淨的動物,可以吃牠們的肉。豬肉,老鷹,烏雅,和無翅無鱗的魚類水產物等是屬於不潔淨的動物,不可吃牠們的肉,已死的也不可摸。碰到了都要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從預表意義來說,不潔之物象徵罪惡。我們對於罪不但不可犯,而且也不可想、不可聽、不可看、不可摸、不可去接觸。以免污染了我們的心靈品格,整天不潔淨,到了晚上悔改認罪, 好像洗了衣服,才得潔淨。因此不可摸,到了晚上還要洗衣服等等,都是屬於預表禮儀,在主被釘十字架時,都已廢除了,基督徒不需遵守了。從衛生原理來說,上帝知道這些不潔淨的動物對人體特別有害,為了愛護他們的健康,吩咐他們不要吃。現在醫學上已日益証明這一點,多吃豬肉不但易患心血管病,高血壓,心肌梗塞,而且易忠糖尿病,和多種癌症,縮短人的生命。想不到中國古代偉大的醫藥學家,『本草綱目』的作者李時珍,經過長期觀察研究,說過這樣一句驚人的話:『豬肉有百害而無益』。凡有毒的魚類也都是屬於無鱗無翅的魚和水生物。例如河吞魚就是有翅無鱗的。許多年前在中國某些地方曾發生了甲型肝炎大流行,數以萬計的人都感染了甲型肝炎。這是怎樣引起的呢?後來查明,最初是因有人吃了一種叫毛蚶的螺絲類的水生物而引起的。最近看到新聞報導,台灣某地的船員因吃海螺硬殼類水生物而中毒死亡。其實上帝最初造人時,只讓人類吃素食,可見素食是人類最好的食物,沒有動物危害人體健康的副作用。後來洪水滅世後,植物不夠了,上帝才允許挪亞的後裔吃動物的肉,但只讓他們吃潔淨動的的肉,為了減少肉食危害他們健康的副作用。上帝早已預見到這一點,在挪亞進方舟時,就將飛禽走獸分成二大類,讓潔淨的動物七公七母進入方舟,不潔潔的一公一母進入方舟(創7:1-5. 9:1-3)。後來到摩西時代又將這一切規定在摩西律法中。我們今天不吃這些不潔淨的動物,不是為了遵守摩西律法,而是為了身體健康,其中的理由正如我們不喝酒不吸煙一樣。如果你沒有這方面真理亮光,你認為吃豬肉是為了健康,那麼你照常吃喝,並沒有過錯,只是你的身體會受到危害,不過你不知道罷了。其實我們為了身體健康,就連潔淨的肉食也要儘量少吃或不吃。有條件時,就完全吃素食。香港政府一直在提倡多吃素食,少吃肉食,如要吃葷食,最好吃少量白肉,如健康的去皮的雞胸雞腿肉,和沒有污染的有鱗有翅的魚肉。至於使徒保羅在林前8:1-13. 10:25-33.羅14章所討論的問題,是屬於市場上所買的祭過偶像的肉食可以不可以吃的問題,和此處所討論的影響身體健康的肉食問題無關。

(四)七個宗教節期(約2:13. 7:2.徒2:1),包括其中七個節期的安息日──意即節期的第一日和末了一日要像安息日一樣遵守,要舉行聖會,禁止世務(利23章)。摩西在論到這些節期的安息 日時,說:『這(原文是這些)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即第七日的安息日)以外。』(利23:38)。由於節期的安息日是和節期連在一起的,也都是預表基督救贖工作的,因此都已被廢除。基督徒不需遵守了。

(五)各種適合於舊約時代當時當地的刑事、治安條例,如丈夫給妻子休書即可休妻,公然犯安息日的,咒罵上帝的,犯姦淫的,都要用石頭打死等等,也都已被廢除(太19:7-9.約8:5.林前9:9.利18-20章.出21-23章)。

 

上帝的道德律法,具體是指十條誡命及其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是基督徒永遠要遵守的。請看主耶穌的教訓(太19:17-18. 5:21-22,27-30. 15:3-5),雅各的教訓(雅1:25. 2:8-12),保羅的教訓(林前7:19. 羅7:7,12,14,24,25. 8:3-13),約翰的教訓(約一2:3-4.3:4-6.5:2-3),啟示錄中的教訓(啟12:17. 14:12)。當然,必須信靠主的救恩,才能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我們要不斷求靠主的寶血,洗去我們每一點違背律法的罪,而因信稱義,並不斷求靠主的聖靈,幫助我們守全律法,離罪成聖,而因信成義。

現在大都數基督教會也都是堅持要遵守上帝十條誡命的,因上帝的誡命不是屬於摩西的儀文律法,而是屬於上帝的道德律法,是上帝親口宣佈,親手刻在二塊可版上,存放在上帝寶座下的約櫃內,象徵作為上帝寶座的根基,統治的基礎,是永存不廢的(太5:17-22,27-32.啟11:19. 15:5)。反對遵守上帝誡命的則是極少數。他們毫無聖經根據地說甚麼上帝的誡命是摩西的律法,基督徒不需要遵守了。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對此問題就有清楚的認識。論到那些稱十條誡命為摩西律法的人,馬丁路德說:『你應當這樣回答他們:假如十條誡命被稱為摩西的律法,那麼摩西出來得太晚了。..因為十條誡命不僅在摩西之前就有了,而且在亞伯拉罕與眾先祖之前也已經有了,並且它們也已傳遍了全世界。即使摩西未曾出世,亞伯拉罕未曾誕生,十條誡命從一開始之時,也已經在全人類中掌權,正如過去以來已經這樣,以後仍將這樣。』(馬丁路德文集第二十卷1952頁)。

馬丁路德論到那些主張基督徒不需要遵守上帝誡命的人,又說:『我非常驚奇,怎麼會對我非難說,我應當拒絕律法或十條誡命,..有甚麼人能設想,沒有律法的地方還會有罪?無論誰廢除了律法,也必然廢除了罪。』(同上二十卷1613-1614頁)。

又如十七世紀英國後期的偉大宗教改革家約翰衛斯理,也是衛理公會的創始人,論到當時有人所謂基督的死已經把十誡律法和儀文律法一同廢除了,他這樣回答說:『基督並沒有廢去那包括在十條誡命之內並為眾先知所厲行的道德律法。..自有世界以來,這律法「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在人類從創造主手中出來的時候,就已經寫在他們的心版上。』他在另一段中論到當時情況又說:『基督福音最大的仇敵就是那些公然無忌地「論斷律法」「批評律法」的人,他們教訓人不但要破壞(取消、放鬆、使之失效)其中的一條,無論是最小的或最大的,而還要一下子廢除全部律法。..他們一面談論祂的寶血,一面摘去祂的冠冕,並以推進祂福音的藉口來減輕祂律法的要求,這無疑是用親嘴的暗號把祂出賣了。人若藉宣講信心而直接或簡接地廢棄順從的任何部分,或藉著宣講基督而廢除或削弱上帝律法的最小一條,他就不能擺脫這個罪名。』(『善惡之爭』14章271-272頁)。關於上述救恩和律法的關係以及聖經中的兩種律法,可參看論壇上答覆(四)中的講解。

至於是否必須遵守安息的問題,要明白上帝起初所以要用六天時間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類,就是為了設立第七日為安息日, 為上帝創造大功的紀念日,並且『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創2:1-3)。顯然安息日是為亞當夏娃和全人類設立的,而不是單為猶太人設立的,因上帝設立安息日的時候,猶太人還未生出來呢。而且安息日也不是屬於摩西的儀文律法,而是屬於上帝十誡的道德律法,是屬於上帝誡命中的第四條(出20:1-20),是當然必須要遵守的(雅2:9-13.太5:17-22,27-32)。過去宗教改革以來許多愛主的主的忠心僕人和使女,他們從中古時代的大黑暗中出來,雖然改正了羅馬教的許多錯謬道理,但還有一些錯謬道理沒有能看清楚,例如以星期日取代安息日,因此沒有能遵守安息日,這是能夠理解的。上帝也必悅納他們的信心愛心和忠心。但現在主來臨近,安息日的真理亮光,必要大為傳開,深信凡愛主的弟兄姐妹明白後都必會遵行。

總之,我要說幾句總結的話:在全部聖經中找不到任何一句話說安息日廢除了,更改了,基督徒可以不遵守了;也找不到任何一句話要我們遵守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根據以經解經的原則,主日也是安息日,而不是七日的第一日。 因聖經中一直稱安息日為主的日子和主的聖日(啟1:10.賽58:13-14.可2:27,28)。主耶穌,門徒們,使徒約翰和徒保羅等都是導守安息日的。紀念主耶穌的復活應該在每年的復活節,正如紀念主耶穌的受難和誕生,應在每年的受難節和聖誕節一樣,而不是在每個星期日。因這些節日都不具有七日一次的週期性質,只有安息日才具有這樣的週期性質。因上帝特意用六天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類,目的就是要設立第七日為安息聖日:『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上帝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上帝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 2:1-3)。在上帝誡命第四條中也這樣吩咐我們說:『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堭H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8-11)。因此我們務要遵守主的安息聖日。至於星期日的聚會若要繼續保持,幫助一般的信徒更多明白聖經的真理,當然也是可以的。至於慎防異端一文中所作的解釋是錯誤的。由於我對安息日和七日的第一日問題,已在論壇上答覆(5)中詳細講解了,這�堣ㄕA重複。也可在網站(www.godsword7.net)上,在聖經真道和預言研究第一、二輯中看到更詳細的研究資料。

 

(三)慎防異端中提到的異端之三是:『妄測主來的日子』

 

這也是完全不符合事實的成見和偏見。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自1863年在美國成立以來,一直反對推測和計算基督復臨的日子,懷愛倫的著作中更是一直反對計算基督復臨的日子,這也是不可能作到的事。因主來的日子沒有人能知道。

復臨運動的領袖,浸信會的牧師威廉米勒耳,過去在研究但以理書的預言:『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但8:14)時,確曾誤以為基督將要在1843或1844年復臨,用火潔淨地球。但他決沒有狂熱的表現,只是懇勸人信主悔改,儆醒預備,傳道救靈,迎見主來。根本沒有叫人穿白衣等候主來的事,經後來查明,這完全是人捏造的謊言。而且,威廉米勒耳並不是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創始人,他也並沒有遵守安息日,後來在主內安睡。

其實,米勒耳對上述預言『到二千三百日』的年代計算並沒有錯誤,只是對『聖所就必潔淨』的大事產生了嚴重誤解。他根據當時教會普遍的流傳觀念,誤以為聖所是指地球或地球上的一部分,那麼聖所就必潔淨,想必是指基督復臨用火潔淨地球了。在大失望後,有一部分忠心的牧師和傳道人,他們本是分別屬於基督教的不同宗派的,在仔細反覆研究聖經後,他們發現威廉米勒耳對於預言時期的解釋雖然沒有差錯,但對『聖所就必潔淨』的解釋卻是錯誤的,絲毫沒有聖經根據。他們發現這�奡ㄗ鴘滿y聖所』,並不是指地球或地球上的一部分,而卻是指天上的聖所。因他們看到聖經中提到的聖所只有兩個:一個是舊約時代在地上的聖所,後又擴建為聖殿,當主在十字架上斷氣時,『忽然殿�堛犒髐l從上到下裂為兩半』,藉此宣告舊約的聖所和其中的崇祀已被廢除(太27:50,51. 但9:27)。後來於公元70年又被羅馬軍隊所焚毀(但9:26)。另一個是新約時代在天上的真聖所,正是舊約時代地上聖所所預表的。主耶穌被釘、復活、升天後,便以新約大祭司的身份進到那�堿飢畯旼姜o和代求。正如經上所說:『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就是真帳幕�堙A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聖所。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8:1-2. 9:11-12,24-26)。

他們經過研究聖所的祭祀禮儀後也發現:舊約時代祭司們在地上聖所中所進行的一切禮儀崇祀,實際上也都是我們新約時代大祭司基督在天上真聖所中為我們進行的一切救贖工作的預表(來8:1-5.9:11-12.22-26)。地上聖所中的禮儀崇祀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祭司們每日不斷地在祭壇和聖所中進行的禮儀崇祀:例如祭司每天早晚獻燔祭,預表大祭司基督天天不斷在上帝寶座前為我們贖罪(約一2:1-2. 1:9),也預表上帝子民和基督徒天天不斷信靠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的贖罪大功(啟7:14. 22:14);祭司每天早晚在香壇上焚香,預表大祭司基督天天不斷在上帝面前為我們代求,也預表信徒天天不斷禱告,依靠主的恩助(來7:25. 4:15-16.啟14:5);祭司還要天天不斷為每一個來到聖所的人獻贖罪祭等等。另一部分祭禮崇事是大祭司每年一次在猶太曆七月七日贖罪大日,進入至聖所進行的潔淨聖所的禮節,顯然是預表大祭司基督『到二千三百日(也即到1844年)』,在至聖所中所要開始進行的潔淨聖所 (也即查案審判)的工作,以最後完成祂的救贖人類的大工。潔淨聖所的工作一完成,救恩的門即關閉,全世界每一個人或得救或滅亡的命運就永遠決定了,主耶穌就要再來拯救祂的歷代得救的子民和信徒進入榮耀的天國了。那時,基督要站起來宣告說:『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1-12)。

如要真正明白潔淨聖所的道理,就需要先明白但以理二、七、八、九章預言,這也是屬於基督復臨前所要傳開的第一位天使信息的內容(啟14:6-7)。我在答覆(八)(九)中也已作了初步簡要講解,但更詳細的講解需上網(www.godsword7.net)看『聖經真道和預言研究』第一、二輯中預言研究部分的各專題,或『聖道專題研究』一書。

我相信『慎防異端』的作者主要是因不瞭解我們的信仰而寫此文,其實他信中所講述的某些教訓,和我們所講述的也是相同的。願我們大家存著愛心彼此交通,互相幫助。不要存著宗派偏見攻擊毀謗。我一向尊重各宗派中都有許多愛主的基督徒,儘管各宗派在教義的認識上有不同差 異,主仍然悅納我們的信心、愛心和忠心,並要繼續引領幫助我們在『真道上同歸於一』(弗4:11-13)。我在答覆八月天和待解惑弟兄的質疑(一)到(十一)中所講說的,和在本文中所回應的,都完全是根據聖經的教訓。我也可借用主所說過的一句話:『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指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上帝,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7:17)。若你和其他人感到我有說錯的地方,也歡迎各位根據聖經的教訓指正。謝謝!願上帝引導,賜福給各位!(路光修訂於200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