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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相信永远得救』究竟有无圣经根据?

 

  基督教中有个别教派的弟兄姐妹,在宣扬『一次相信,永远得救』,或说『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道理。其实这种说法不但找不到任何一句经文根据,而且更和圣经中许许多多明显的教训相违背。为了对此问题能有全面、深入的理解,可分三大段来讲述:

 

一,怎样才能得蒙主恩的拯救?

  先讲第一大段,一个人怎样才能真正得蒙主恩的拯救?

  圣经中对此问题有许多种不同的回答,但内容实质都一样。我在此只举述一种最常用的回答。经上说:『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3:16)。又说:『信子的人有永生。』『信祂的人不被定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3:36,18.1:12)。

      总之,一句话,只要信耶稣,就能得永生。但是,对这里所说的『信』字,我们必须加以正确的理解,至少要加上两点解释:

       第一点,这里的『信』,必须是真实的信心。真实的信心是必须要有行为表现的,必须信而悔改,或说必须求告主名,才能得救。

       正如五旬节圣灵沛降后,使徒彼得讲道,众人『觉得扎心』,就发问说:『我们应当怎样行?』彼得回答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上帝所召来的。』(徒2:38,39)。另一次又说:『所以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徒3:19)。

       主耶稣在世时也同样『宣传上帝的福音,说,日期满了,上帝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4,15)。

       可见悔改和信福音(也就是信靠主的救恩),必须结合起来。必须信而悔改,才能得蒙拯救。如果只讲信福音,不讲悔改,那么这种信就是一种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因为经上说:『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7.20-26)。当然,如果只讲悔改,不讲信福音,也不能使人得救。因悔改本身并不能赦免人的罪,况且我们自己也没有力量悔改。只有主的救恩能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我们。(徒5:31)。因此我们必须信靠主的恩助,在主面前忏悔、承认自己一切的罪,不但求主赦免,而更求主使我们能恨恶、离弃这一切的罪。那么我们就必立即得蒙主的赦免和拯救。(约一1:9.箴28:13.诗51:17)

       真实的信心也必定要使人『求告主名』。经上说:『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13)。甚么叫『求告主名』?主的名字是耶稣基督。耶稣的原意是耶和华拯救,或说救主的意思,基督是受膏的君王的意思。主的名字的含意是:『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因此『求告主名』的意思,也就是要求告主将我们从罪恶里救出来,也就是要求告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我们(徒5:31),也就是要求告主用祂的宝血洗净、赦免我们一切的罪,并借着祂的灵洁净、更新、重生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能恨恶并离弃我们一切的罪。凡存着信心如此求告主名的,就必立即得蒙拯救。我们的罪必要立即得蒙赦免,我们的心灵必要立即被圣灵重生,获得属灵的新生命,而成为上帝的儿女。     

       由以上所述可见,使我们得救的信心,必须是真实的信心。而真实的信心就必使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第二点,这里的『信』,必须是永远不断的信,必须信到底,才能得蒙最后的拯救。值得注意的,以上圣经中提到的『信』字,希腊原文都是『今恒动体』,意思是从今以后永远不断相信。因此,所谓『一次相信,永远得救』的说法是错误的。既违背原文的字意,也不符合圣经的教训。

  如经上说:『弟兄们,你们要谨慎,免得你们中间,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上帝离弃了。总要趁着还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劝,免得你们中间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来3:12-14)。

  由此可见,我们首先必须要有起初确实的信心,也就是以上所说真实的信心,而且还要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因为已经信主的人还是有失去信心危险的。因此经上要我们『天天彼此相劝,免得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心里一刚硬,又『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上帝离弃了』,这样也就失去永生了。因此经上在另一处也劝勉我们说:『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提前6:12,19)

 

二,找不到任何一节经文根据

       现在再来讲第二大段:『一次相信,永远得救』的说法,是找不到任何一处经文根据的。

       持有这种看法的人,他们最主要的经文根据是:『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信子的人有永生。』『祂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等等。(约3:16,18,36. 1:12. 5:24)。

  但正如我们上面已解释过:第一,这里的信必须是真实的信,也就是能使我们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信。第二,这里的信必须是永远不断的信,也就是信到底的信;而不是所谓『一次相信永远得救』的信。

       圣经上固然提到:『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但求告主名并不是求告一次二次,或求告一年二年就够了;而是必须天天不断求告主名,一直求到生命的终止,一直求到主再来。

       主耶稣固然提到:『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54)。但吃主肉、喝主血也必须是终身不断的。

       圣经上固然说:『凡靠着祂进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但问题是我们必须永远不断地靠着祂进到上帝面前,祈求上帝的恩助。

       使徒约翰固然说:『祂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2)。但问题在于我们必须永远作一个属于主的人。我们不要以为一个人一次属于主,就永远属于主了。正如经上所指出:『他们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只要你长久在祂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罗11:20-22)。主耶稣也指出:葡萄树上的枝子若不结果子就要被剪去。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也要枯干,被扔在火中焚烧。(约15:1-8)。

  主耶稣固然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7-29)。但问题是我们必须终身听主的声音,跟着主走到底,我们才永不灭亡。正如主耶稣一开始所指出的:『我的羊听我的声音,..他们也跟着我。』有的人只注意后面应许的话:『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等等,但却不注意前面所提到的条件,因此就犯了断章取义的通病,而得出了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错误结论。

      例如有一本书『是否永不灭亡』(陈终道着),一开始就提出了作者所认为的最强有力的经文根据:『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8-29)。但是,他却忽略了前面提出的条件:『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10:27)。如果我们不听从主的声音,不跟着主走到底,又怎能永不灭亡呢?

  该书提出的第二个经文根据是:『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17:12)。 作者误解了本句话的意思,认为这是保证了除犹大外其它十一个门徒将来永不灭亡。其实此处所说『没有一个灭亡的』,原文或英文不是用的将来式,而是用的过去式,或现在完成式,意思不是指将来永不灭亡,而是指直到现在他们『没有一个灭亡的』。(原文为NOT ONE OF THEM PERISHED. 英文新国际版版本译为:NONE HAS BEEN LOST)。

  该书还附带引用了另一句话:『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9)。但问题是:谁是父所赐给主耶稣的呢?主耶稣在前面已指出:『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

      可见,凡想永不灭亡的人,必须要到主面前来,而且不是来一次就够了,而是要不断到主面前来。我们知道即使一个最有软弱、缺欠的信徒,甚至时常软弱跌倒,但只要他肯不断到主面前来,真诚悔改认罪,恳求主的赦免,并恳求主救助他得胜他的罪,主绝不会丢弃他。主必要用祂的宝血不断洗去他的罪,并不断帮助他获得完全的胜利。主有能力使一个最软弱的人变为最刚强的人。但是,如果一个信徒有了罪不肯到主面前悔改,即使自以为是一点小罪而放纵不改,也是极其危险的。他所不肯靠主得胜的罪,必要完全得胜他,而至终使他永远灭亡。

  该书提出的第三个经文根据是:『祂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5:9)。

  看上文可知,此处所说的『完全』是指基督一生完全顺从上帝,直至最后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舍命流血,完成赎罪大功,这样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但是,我们倘若不肯顺从祂,也就不可能得蒙祂的拯救。信而顺从,是唯一的得救之道。信而顺从也必须是永远不断的。(来4:6,11)。

       接著书中还提出了另一个有关经节:『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

  注意,这是指主在十字架上舍命流血的赎罪大功,一次完成而永远完成了,不像以牛羊的血为赎罪祭必须一年又一年地多次献祭。(可参上下文)。但这并不是说主的宝血一次洗净我们,就可以使我们永远『成圣』,『永远完全』了。其实,信徒生活在世的一生中,是需要不断『用羔羊的血』『洗净自己衣服的』(启7:14. 22:14)。我们必须不断因信称义,不断靠主成圣。使徒约翰劝勉那些已蒙主宝血救赎的信徒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2:1-2. 1:9)。

  应当指出,该书的开头第一段是讲得很对的:那使我们『得救的信心』,必须『是接待救主的信心(约1:12)』,『是为罪忧伤的信心(路7:36-50)』,『是生发仁爱的信心(加5:6)』,『是有圣灵印记的信心(林前12:9. 弗1:13-14)』,『是胜过世界的信心(约一5:4)』。

  此处他所说的『信心』,实际上也就是我前面开头时所指出的,必须是真实的信心。真实的信心是必须要有行为表现的,必须信而悔改,或说必须求告主名,才能得救。(可1:14,15.罗10:13)。 但可惜该书后面多处的解经观点却是和此处的说法有矛盾的。

       还有,他没有看明白,那使我们得救的信心也必须是永远不断的信心,必须是信到底的信心,而不是『一次相信,永远得救』的所谓信心。而贯串于该书中的主要错误之一,就在于强调『一次相信,永远得救』或『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更可怕的说法

       有一些『一次相信,永远得救』,或说『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论者,还有一种可怕的说法,认为一个已经蒙恩得救的信徒,即使以后犯罪远离主,甚至直到死时,未再悔改归向主,也仍然是能够得救、得永生的。只是他们将来得不着赏赐,而且死后要受到一段时间的责罚。这种说法实际上是从罗马天主教炼狱的谬道演变而来。

  他们提到的一处经文根据是:使徒保罗论到哥林多教会那个犯乱伦之罪的信徒说:『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4-5)。

       其实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这一段嘱咐的话,意思是要他们把这个公然娶自己继母为妻的信徒,从教会中开除出去,使他的罪行当众受到谴责,免得基督和教会的名声因他的行为在外邦人中蒙羞辱,并使别人的灵性被绊跌。(参:林前5:1-13)。而在保罗看来,将他从永生上帝的家,也就是教会中开除出去,使他公然受责罚,也等于是将他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因撒但是『世界的王』,『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14:30. 约壹5:19)。但是这样作的目的,仍然是为了挽救他,希望他在遭受责罚,开除出教之后,能真正认清自己罪行的严重,而痛悔改过,以致他的心灵(原文是『普纽玛』,不应译为灵魂,而应译为心灵,或灵性),在主耶稣光照、感动他的日子可以得着拯救。

       后来,这个被开除出教的信徒果然在主的灵光照、感动之下,痛悔改过了;以致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中又劝勉教会赦免他的罪,并重新接纳他为主内弟兄。保罗说:『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沈沦了。所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来。为此我先前也写信给你们,要试验你们,看你们凡事顺从不顺从。你们赦免谁,我也赦免谁。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为你们赦免的。免得撒但趁着机会胜过我们,因我们并非不晓得他的诡计。』(林后2:6-11)。  

       此外,他们还引用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三章所讲的两等工程的比喻,来支持他们上述的错误看法。其实这两等工程的比喻,当时是警告主的仆人在基督的根基上进行传道工作的工程说的。将来在烈火考验来到时要显出各人工作的成果,人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他自己虽然可以悔改而得救,但却遭到很大亏损,因此『虽然得救了,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这两等工程比喻绝不是指信徒品格的好坏、善恶,不会影响得救的问题。如果一个信徒起先信而悔改,得蒙主恩的拯救,后来又犯罪远离主,至死未再悔改归向主的话,他肯定是不能得救的。保罗在各封书信中不断告戒已经得蒙主恩拯救的信徒,不可再在罪中生活,以至于灭亡。例如他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异端、纷争、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接着又说:『不要自欺,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5:16-21,25.6:7-8.弗5:1-7)。

       保罗在另一封书中又说:『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么?断乎不可。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么?或作罪的奴仆,以致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致成义。』『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7:15-22.另参罗8:12-13.来3:12-14.彼后2:20-22)。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论者所以会产生上述错误的看法,是因他们对保罗所说因信靠恩得救的道理存在着严重的谬解。上述一书中也同样存在着这种错误的见解。(73-74页)。他们误解保罗的话『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你们自夸...』(弗2:8-10)。强调信徒得永生是因信靠恩,和他们的行为好坏无关,认为一个蒙恩得救的信徒,即使以后软弱犯罪远离主,到死不再悔改归向主,也仍然是能得永生的。

  其实,上面保罗所说的『得救』是指现在灵性上的蒙恩得救说的(弗2:1-10),也就是指基督借着祂的救恩把我们『从罪恶里救出来』的意思。(太1:21)。具体来说也就是指基督籍着祂的宝血,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刑罚(即赦免我们罪恶,使我们称义的意思),并籍着祂的灵,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捆绑(即使我们重生,开始过成圣生活的意思)。因只有蒙宝血称义,被圣灵重生的人,才能得永生,进天国。的确,正如经文中所指出的,我们能够获得称义、重生和成圣,是『本乎恩(指基督的救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我们的)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因为我们一切的好行为都是从主而来的。正如接下去所指出的:『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

       但保罗上述的话绝不是说,信徒的得救和信主以后的行为好坏无关。其实所谓『得救』既是指我们从罪恶里被救出来的意思(太1:21),所谓『本乎恩』也是指将我们从罪恶里救出来的救恩,又怎可能与行为无关。又这里所说的『因着信』,也是指与行为相结合的真实的信心,因『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7,14.太25:46)。由此可见,信徒行为好坏和得救无关的说法,是多么错谬、可怕而危险。 

       再说,『一次相信,永远得救』的说法,不但是找不到任何一节经文根据的,而且更是明显地违背圣经中一系列重要教训的。

 

三,明显地违背圣经中的众多教训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第三大段:『一次相信,永远得救』的说法,更是明显违背圣经中的众多教训的。现将其中部分主要的经文举述如下:

       (一)希伯来书三章12到14节说:『弟兄们,你们要谨慎,免得你们中间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上帝离弃了。总要趁着还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劝,免得你们中间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

       我们看到这一段教训不是对不信的人说的,而是对已经得蒙主恩拯救的信徒们说的。从这一段教训中也可明显看出:一个已经信主的弟兄还是有可能被罪迷惑,心里刚硬,而又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上帝离弃了,这样也就失去永生了。

      (二)希伯来书六章 4到 8节说:『论到那些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上帝善道的滋味,觉悟来势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重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上帝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上帝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注意,这里所说的一等人显然是指那些已经领受圣灵、得蒙主恩拯救的信徒,而且只有已经得蒙主宝血救赎的信徒,若再犯罪离弃主,才是『把上帝的儿子重钉十字架』。至于一般从未得蒙主恩拯救的罪人,最多是一次把主钉死在十字架上,而却不可能把主重钉十字架。

       还有,这里提到的『结局就是焚烧』,意思就是指末日硫磺火湖中的焚烧,永远被毁灭的意思。(参:太25:41.启20:5.结28:14-19)。

       (三)希伯来书十章26到29节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唯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上帝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这里所提到的『得知真道以后,故意犯罪』『践踏上帝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的一等人,显然也是指那些已经得蒙主恩拯救,而后来又犯罪离弃主的信徒。

       (四)希伯来书十二章14到15节说:『你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并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又要谨慎,恐怕有人失了上帝的恩。...』

    说明已经得蒙主恩拯救的人,仍有丧失救恩的可能。

       (五)彼得后书二章20到22节说:『倘若他们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制伏,他们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们晓得义路,竟背弃了传给他们的圣命,倒不如不晓得为妙。俗语说得真不错,狗所吐的,他转过来又吃。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辊。这话在他们身上正合适。』

      本段经文也以最明确的语言指出:一个已经从罪恶里被主耶稣拯救出来的信徒,仍有可能重新陷入罪中,甚至不再悔改,那么他们末后的景况,将比未信主时更为不好。他们也将会遭受更重的刑罚而灭亡。

       (六)彼得后书三章14到18节说:『亲爱的弟兄阿,你们既盼望这些事,就当殷勤,使自己没有玷污,无可指摘,安然见主,并且要以我主长久忍耐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们所亲爱的兄弟保罗,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些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沈沦。亲爱的弟兄阿,你们既然预先知道这事,就当防备,恐怕被恶人的错谬诱惑,就从自己坚固的地步上坠落。你们却要在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有长进。』  

        这里指出:要安然见主的人必须『没有玷污,无可指摘』,也就是要在心灵意念、言语行为上完全圣洁无罪的意思。保罗也有同样的教训,如他劝勉提摩太说:『但你这属上帝的人,要逃避这些事,追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忍耐,温柔。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直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显现。』(提前6:11-14)。又说:『你当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保罗也劝勉众信徒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亲爱的弟兄阿,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上帝,得以成圣。』(林后7:1)。我们怎能作到这一点呢?也就是要不断靠主的宝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污(即不断因信称义),并不断靠主的圣灵使我们离罪成圣,圣而又圣(即不断靠主成圣)。使我们成圣的工作,也是上帝借着基督住在我们心里所要帮助我们作成的工作。正如使徒保罗勉励我们说:『愿赐平安的上帝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那召你们的本是信实的,祂必成就这事。』(帖前5:23-24)。

       上面所说强解圣经之人的『自取沈沦』,也就是指在火湖中永远灭亡的意思。正如使徒彼得自己在前面所指出的:主『不愿有一人沈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7-9)。也如使徒保罗在另一处所说的:『那时主耶稣同祂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上帝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沈沦,离开主的面和祂全能的荣光。』(帖后1:7-9)。

       (七)彼得后书一章 5到11节说:『正因这缘故,你们要分外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识;有了知识,又要加上节制;有了节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爱弟兄的心;有了爱弟兄的心,又要加上爱众人的心。(按原文宜译为:又要加上圣爱)。』接着又说:『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这样,必叫你们丰丰富富的得以进入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永远的国。』

  既然说『...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那就说明信徒有可能失去所蒙的恩召和拣选。正因此,使徒彼得劝勉我们在主里『应当更加殷勤』,追求长进。

       (八)在马太福音22章1到14节救恩筵席比喻中,主耶稣说了这样一句话:『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他们所以不被选上,是因为他们在参赴主的福音宴席时,没有穿礼服,也就是没有穿上主所要赐给他们的义袍。这义袍是借着因信称义和因信成义而赐给我们的。他们所以不穿上基督的义袍,实际上有两种原因:一种是他们始终没有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得蒙主宝血的洗净和圣灵的重生;另一原因是他们得蒙主恩拯救之后,又被罪迷惑,甚至到死未再悔改认罪,追求称义、成圣。

       (九)在腓立比书二章12节中,使徒保罗说:『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如今我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

      为甚么要『恐惧战兢』呢?不是因为怕上帝丢弃我们,而是怕我们自己被罪迷惑,心里刚硬,又存着不信的恶心,离弃永生的上帝。(来3:12-14 )。为甚么要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呢?也就是为了防止我们离弃上帝,而丧失永生的救恩。因为已经因信得蒙主恩拯救的人仍有可能失去信心和救恩。(来3:14. 提前6:12)。

       (十)犹大书20,21 节说:『亲爱的弟兄阿,你们却要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圣灵里祷告,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爱中,仰望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怜悯,直到永生。』

       可见,每一个希望将来能复活,或活着变化得永生的人,就当在上述四件事上,天天不断努力追求。

       (十一)提前6:8-12节说:『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沈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但你这属上帝的人要逃避这些事,追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忍耐、温柔。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后面又说:『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19节)。

  可见永生需要持定,免得失去。

      (十二)歌罗西书一章22,23 节说:『上帝借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只要你们在自己所信的道上恒心,根基稳固,坚定不移,不至被引动失去福音的盼望。』

  可见信徒仍有可能失去福音的盼望。

       (十三)彼得前书五章 8到 9节说:『务要谨守、儆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你们要用坚固的信心抵挡他。』

  可见,魔鬼不但要吞吃世人,而也要吞吃信徒。因此信徒『务要谨守、儆醒,』并『要用坚固的信心抵挡他。』

       (十四)雅各布书五章19,20 节说:『我的弟兄们,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转,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盖许多的罪。』

  本节经文明确指出,一个已经信主的弟兄,仍有可能『失迷真道』,并且若不从迷路上转回,就必永远灭亡。

      (十五)加拉太书五章16到21节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异端、纷争、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可见每一个得蒙主恩拯救的信徒,都必须不断靠着圣灵治服情欲。否则,若放纵情欲,不肯悔改,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却要被扔入地狱中永远灭亡。(可9:43-47)。

       (十六)加拉太六章 7-8节说:『不要自欺,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注意,这些教训都是对已经重生的弟兄们说的。(参加5:25,16-21)。因此,一切自以为已经蒙恩得救的信徒,还当天天不断靠主恩助,和情欲争战,否则就不可能承受永生。因为『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十七)在哥林多前书九章27节中,使徒保罗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弃绝』的原文是额道克毛斯adokimos,英文译意为rejected,意为拒绝,丢弃,弃绝的意思。英文钦定本圣经也译为同样的意思castaway。这意思就是说,别人倒因信从福音而悔改得救了,而自己反被弃绝灭亡了。

       (十八)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 1-2节说:『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

  可见一个初步得蒙福音拯救的信徒,还要继续持守福音的真理,才能至终因这福音得救。否则,若不能持守到底,就必『徒然相信』。这和上述歌罗西书中的教训相似:『只要你们在自己所信的道上恒心,根基稳固,坚定不移,不至被引动失去福音的盼望。』

       (十九)罗马书六章15,16 节和22节说:『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么?断乎不可,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么?或作罪的奴仆,以致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致成义。』『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由此可见,一个在恩典之下的得蒙主恩拯救的信徒,仍要警惕自己,不可顺从罪,而『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却必须『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也就是作『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二十)罗马书八章12-13节说:『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注意,这段教训和警告也是对已经蒙恩得救的弟兄们说的。可见,即使已经信从主的弟兄们也还要谨慎,不断『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否则,『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指身体,更是指灵命上的永远死亡。

       (廿一)在启示录二章 7节中,主耶稣说:『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我必将上帝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

       此处『上帝的乐园』是在三层天上,使徒保罗曾在异象中被提到那里,听见上帝『隐秘的言语』。(林后12:1-4)。这里上帝的乐园,实际上也就是指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圣城,上帝和基督宝座的所在,其中有生命树的果子,一千禧年后将要降临在地上。(参看:来12:22-23.启21:9-10.22:1-5)。城外有那些即将被火湖毁灭的罪人。唯有因信称义,靠恩得胜的人,才有权柄进入圣城,吃生命树的果子,享受永远的生命。正如主在启示录中所指出的:『得胜的,我必将上帝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又说:『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城门进城。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说谎言、编造虚谎的。』(启22:14-15)。这些恶人也就是前面所提到的前来围攻圣城,而即将被从天降下的火湖毁灭的罪人。(启20:9)。

       (廿二)在启示录二章11节中,主耶稣说:『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反过来说,不得胜的,就是一切被罪所胜,而又至死不再悔改的信徒,就必受『第二次死的害』。这『第二次死的害』也就是指硫磺火湖中的永远毁灭。正如启示录后面所指出的:『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启20:14 )。

      『一次相信,永远得救』论者另有一种可怕的说法,所谓一个得救的信徒,即使没有得胜,也仍然是能得永生的,只是不能进天国,得赏赐。这种说法明显和主耶稣一系列教训相反。主说:『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2:10)。又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甚么益处呢。人还能拿甚么换生命呢。』(太16:24-25. 10:34-39)。再说,得永生和进天国,或说进上帝的国,也是同一件事。(参看:太19:16,17,23,24. 可9:43-47.路18:29,30)。不进天国等于入地狱。(参看:可9:43-47)。

  其实,将所谓得救和得胜完全分隔、对立起来,是根本错误的。真正的得蒙主恩拯救,实际上是指一个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而得蒙主宝血的赦罪,圣灵的重生,而开始靠主过得胜的生活。因此所谓得救的经验,实际上是得胜生活的起点;而得胜却是得救经验的继续和加深。如果信徒因一时的软弱,或没有学会依靠主而被罪所胜,只要他一直来到主前悔改认罪,恳求赦免,恳求靠主得胜,主必不丢弃他。主的宝血必随时洗去他的罪,主的灵必至终帮助他完全得胜。经上说:『凡靠着祂进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但如果一个信徒有了罪后,不再来到主前悔改认罪,恳求赦免和得胜,甚至到死不再悔改归向主,这样就完全被罪所胜,必定灭亡。还有一点需明白,我们不但是因信靠恩得救,而也是因信靠恩得胜。经上说:『弟兄胜过他(撒但),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指靠主恩助,以言语、行为、甚至自己的生命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12:11)

      (廿三)在启示录三章 5到 6节中,主耶稣说:『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

  反过来说,凡不得胜的,也就是犯了罪至死不再悔改的,就必被主『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这里『涂抹』的意思,在原文中含有抹去、擦去、除掉的意思。一个信徒的名字若从生命册上被除去,也就意味着将要在火湖中永远灭亡。正如启示录20章15节所指出:『若有人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怎样能保持自己的名字在生命册上,不被涂抹、除去呢?主说:『凡得胜的,..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意思就是要不断信靠主的救恩,过得胜罪恶的生活,也就是要不断信靠主的宝血得蒙赦罪称义,并不断倚靠主的圣灵追求离罪成圣,圣而又圣。(启12:11)。

       (廿四)在启示录二章10节中,主耶稣说:『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

        得着『生命的冠冕』,也就是指得着永生的意思。永生是一种无比荣耀的生命。主耶稣在世时也曾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爲凡要救自己生命(或译灵魂,下同)的,必丧掉生命;凡爲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就是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麽益处呢?人还能拿甚麽换生命呢?』(可8:34-37)。

  (廿五)在马太福音十章37-39节中主耶稣教导门徒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在另一处又说:『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24:13)。这里的忍耐特别是指在末后空前严重的信仰考验中,仍能靠主恩助,坚守、传扬主的真道和上帝的诫命。『圣徒的忍耐就在此,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启14:12)。

 以上这些教训、警告和勉励,都特别是对已经蒙恩得救的信徒说的。

       (廿六)在约翰福音十五章1-8 节中,主耶稣说:『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又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甚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

  可见,有生命的枝子,也就是被圣灵重生的信徒,仍有被上帝剪除的可能。被剪除的原因有二:一,因不结果子而被剪去。此处的果子指悔改的果子,成圣的果子和传道救人的果子等等。二,因不常在主里,不祷告、不读经、没有灵修生活,而生命枯萎,最后被火焚烧。

       (廿七)罗马书十一章20到22节说:『他们(指犹太人)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上帝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可见上帝的恩慈和严厉。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长久在祂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

       (廿八)马太福音三章 8到10节说:『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廿九)以弗所书四章13到14节说:『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上帝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

  由此可见,没有长大成人的像小孩子的信徒,还是有随从各样异端的危险的。

       (三十)主耶稣在马太福音 7章 13-14节中说:『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由此可见,要得永生,首先要进窄门,也就是信而悔改,获得重生的门。进了窄门后还要走小路,或说走窄路,也就是要不断走信而悔改,因信称义,靠主成圣,背起十架跟从主的道路,一直走到生命的终止,或一直走到主再来。半途而废是到达不了永生的。

       走窄路也必须时时不断靠主光照和恩助。靠自己是没有力量,也不可能行走窄路的。为此经上劝勉我们说:『亲爱的弟兄阿,你们却要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圣灵里祷告,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爱中,仰望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怜悯,直到永生。』(犹20,21)

 

 

  由以上一切所述可见,『一次相信,永远得救』或『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说法,是毫无圣经根据的,又是明显违背圣经中的众多教训的,尤其是对许多自以为已永远得救,而实际上并不能得救的信徒,更是危害无穷。

  主耶稣早已对此发出警告说:『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太7:21-23)。

  但愿我们中一切还未重生的人都能立即信而悔改,求告主名,被圣灵重生,获得属灵的生命,成为上帝的儿女。但愿我们中已经重生的人,还要使我们重生后的幼小的属灵生命,能在基督里不断健康成长,以致我们的属灵生命不但不致病衰死亡,而更能日渐长大成人,甚至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参约15:2,6. 罗11:20-22. 弗4:13-14.彼前2:1-2.)。或者换一种说法,我们已经得蒙主恩拯救的人,还要不断在主的救恩中生根建造,不断靠主的恩助,追求灵性的长进,品格的成圣,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腓2:12)。这样 ,就能使我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且『永不失脚』,并能使我们『丰丰富富的得以进入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永远的国。』(彼后1:10,11)。 * 路光 *(选自路光『讲道集(一)』第35题,并稍加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