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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的真谛和功效

 

真实信心的重要

       信心能使人因信称义和因信成义,能使人靠恩得救和靠恩得胜;信心也能使人因信得安和靠主常乐,能使人祷告蒙应允,能使人在主的旨意中凡事都能(可9:23. 11:24)。可见,信心对我们来说是何等的重要。但是,这必须是真实的信心。否则,所谓的信心不过是自欺欺人,对我们将一事无成,毫无益处;甚至还有更大的危害,因它会使我们盲目不察,自以为已因信称义,靠恩得救,却被拒之门外。正如主耶稣早就宣告:『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1-23)。

 

甚么是真实的信心?

       那么,甚么是真实的信心呢?我要分三点来解释:

(一)在被称为『信心的诗篇』的希伯来书十一章,一开始就为信心下了一个定义:『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中文圣经的新译本将它翻译为『信就是对所盼望的事的把握,是还没有看见的事的明证。』

       可见,信心并不是一种主观的愿望,或观念,或猜测,或推理,或看法,也不是对某些违背圣经教训的错误神学观念或错谬教义的迷信。信心实际上是对未来、或未见之事的一种证据,一种把握;而这一种证据和把握,实际上也就是指上帝的应许、旨意、启示和预言,简单地说也就是启示在圣经中的上帝的话。经上说:『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后3:16,17)。经上的预言也『是人被圣经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后1:21)。由于上帝的话是绝对真实可靠的,因此建立在上帝的话上的信心,也是绝对真实可靠的。

       因此所谓信心,实际上也就是指相信上帝的话。真实的信心是完全建立在上帝的应许、旨意、启示和预言上的。简单地说,也就是建立在上帝的话上的。因此像这样的信心是绝对真实可靠的,是完全有把握的,有证据的。因为上帝的话是不会落空的,因此我们的信心也是不会落空的。因为上帝的话本身就是一种证据,一种把握,所以我们建立在上帝的话上的信心,也就是一种对未见、未来之事的证据和把握。

       为此,假如今后有人问你说:『甚么是信心?』你就可以简单地回答他说:所谓信心也就是指信靠圣经中上帝的话。这才是绝对真实可靠的。有时若有上帝赐给我们的异梦和应许,我们也必须以圣经中上帝的话为检验的标准。只有圣经才是我们一切真理信仰的标准,和一切属灵经验的试金石。

 

  (二)所谓信心,不但是指头脑中理智上的相信,而更是指实际上的信靠和信从。因为上帝的话不但要求我们相信,而也要求我们真实的信靠和信从。正如的兄弟雅各所指出的:『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4-17)。

  例如天使论到主耶稣的使命说:『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主耶稣将我们从罪恶里救出来,是借着二件事:一是借着主的宝血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刑罚,也就是赦免我们的罪,称我们为义的意思;二是借着主的圣灵大能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捆绑、辖制和权势,使我们能离罪成圣,因信成义的意思。圣经上也应许我们说:『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13)。所谓求告主名的意思,也就是求告主借着主宝血赦罪称义的功劳和借着主圣灵洁净人心的大能,将我们从罪死里拯救出来的意思;也就是求告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我们的意思(徒5:31)。

如果我们真正相信主耶稣能将我们『从罪恶里救出来』,如果我们真正相信圣经上的话『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我们就必要来到天父上帝和救主耶稣面前,靠赖主的恩助悔改认罪,祈求主赦免我们的罪,并救助我们离罪成圣。凡存着信心,这样求告主名的,就必立即得蒙主的赦免和拯救。正如经上的应许:『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三)我们还须注意的,真实的信心必须是全面地正确地理解和相信上帝的话,而不可断章取义地片面地相信上帝的话;也即只抓住一句上帝的话,而不顾其它有关的话。

还有,我们接受上帝的应许时,也要实行上帝应许中所提出的条件。其实,上帝的每一应许中都是带有条件的。那种只强调上帝应许而不顾其中条件的所谓信心,并不是真实的信心。正如怀爱伦说得好:『单想领受上天的恩惠而不肯覆行蒙恩条件的心理决不是信心,而是僭越自持的心,因为真实的信心是以圣经的应许和条件为基础的。』(彰显主基督35页)。

 

几个具体的事例

  接下来我要提述几个具体的事例,来说明这一点。

(一)关于因信称义:使徒保罗说:『人称义是因着信。』(罗3:28)。『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3-26)。

所谓称义和赦罪是同样的意思。正如使徒保罗所说:『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为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为有福的。』(罗4:5-8)。由此可见,所谓称义的意思,也就是指上帝称我们为义,算我们为义,也就是指上帝不算我们为有罪,也就是赦免我们罪的意思。因此,称义实际上也就是赦罪的意思。称义是从积极方面来说的,赦罪是从消极方面来说的。怀爱伦也对此解释说:『赦罪和称义是同一件事。』『称义是一种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SDA圣经注释第六卷第1070-1071页)。

我们怎样才能得蒙赦罪称义呢?保罗说:『人称义是着信。』又说:『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称义。』(罗10:10)。可见,信心就是称义的条件。但这里的信心,必须是真实的信心,不但是理论上的相信,而更是真实的信靠和信从,并也要实行上帝应许中的其它条件。

例如要得蒙赦罪称义,除信心是根本的条件外,也要存着真诚悔改的心,认罪求赦。正如经上所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9)。可见,悔改认罪,也是得蒙赦罪的条件。

正如主耶稣在世时宣传上帝的福音说:『日期满了,上帝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16)。又如使徒彼得劝勉五旬节的听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上帝所招来的。』(徒2:38-39)。又说:『所以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徒3:19)。圣经上说:『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都是主所赐给我们的,并且是必须一同领受的(徒5:31)。人不能只要『赦罪的恩』,而不要『悔改的心』。人若没有悔改的心,也必得不着赦罪的恩。主耶稣复活后也亲口指示门徒说:『人要奉祂的名傅悔改赦罪的道,从耶路撒冷起,直传到万邦。』(路24:47)。圣经上也说:『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28:13)。

如果我们存着真实信靠信从的心,靠着主的恩助,在上帝面前悔改认罪,就必立即得蒙赦免和拯救。

 

(二)关于得救的保证:我们基督徒是满有得救的保证的。我们得救的保证是建立在上帝众多确实可靠的应许上的。但上帝的应许,都是带有条件的;不但要我们相信祂的应许,而也要我们实行其中的条件。

       例如经上应许说:『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信子的人有永生。』『祂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等等(约3:16,18,36. 1:12. 5:24)。

  『叫一切信祂的』『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是条件;『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不至被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就是应许。再者,这里的信心必须是真实的信,也就是能使我们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信;而且这里的信必须是永远不断的信,也就是信到底的信;而不是所谓『一次相信永远得救』的信。

       又如圣经上应许说:『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求告主名』就是条件,『就必得救』就是应许。再者,求告主名并不是求告一次二次,或求告一年二年就够了;而是必须天天不断求告主名,一直求到生命的终止,一直求到主再来。

       又如主耶稣应许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54)。吃主肉喝主血就是条件,末日复活得享求生就是应许。再者,吃主肉、喝主血也必须是终身不断的。

       又如经上应许说:『凡靠着祂进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靠着祂进到上帝面前是条件,祂都能拯救到底是应许,而且我们必须永远不断地靠着祂进到上帝面前,祈求上帝的恩助。

       又如使徒约翰说:『祂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2)。作一个属于主的人是条件,蒙爱到底是应许,而且我们必须永远作一个属于主的人。我们不要以为一个人一次属于主,就永远属于主了。正如经上所指出:『他们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只要你长久在祂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罗11:20-22)。主耶稣也指出:葡萄树上的枝子若不结果子就要被剪去。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也要枯干,被扔在火中焚烧(约15:1-8)。

 主耶稣亲口应许我们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7-29)。显然,主的羊必须终身听主的声音,跟着主走到底,他们才永不灭亡;前者是条件,后者是应许。正如主耶稣一开始所指出的:『我的羊听我的声音,..他们也跟着我。』有的人只注意后面应许的话:『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等等,但却不注意前面所提到的条件,因此就犯了断章取义的通病,而得出了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错误结论。

  主耶稣说:『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9)。但问题是:谁是父所赐给主耶稣的呢?主耶稣在前面已指出:『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

       可见,凡想永不灭亡的人,必须要到主面前来,而且不是来一次就够了,而是要不断到主面前来。我们知道即使一个最有软弱缺欠的信徒,甚至时常软弱跌倒,但只要他肯不断到主面前来,真诚悔改认罪,恳求主的赦免,并恳求主救助他得胜他的罪,主绝不会丢弃他。主必要用祂的宝血不断洗去他的罪,并不断帮助他获得完全的胜利。主有能力使一个最软弱的人变为最刚强的人。但是,如果一个信徒有了罪不肯到主面前悔改,即使自以为是一点小罪而放纵不改,也是极其危险的。他所不肯靠主得胜的罪,必要完全得胜他,而至终使他永远灭亡。

 

  (三)关于祷告蒙应允的条件:主耶稣亲口应许我们说:『所以我告诉你们,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甚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11:24)。甚至有一次对一个被鬼附的孩子的父亲说:『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9:23)。可见,信心是祷告蒙应允的必要条件。但这里的信,必须是真实的信。真实的信是完全建立在主的应许和有关的条件上的,不但要相信主垂听祷告的应许,而也要实行主应允祷告的其它条件。

 

  例如主应许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甚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这里无论求甚么,显然是有范围,有条件的,也就是要按照上帝的旨意祈求。这也是我们祷告蒙应允的一个必要条件。正如经上教导我们说:『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甚么,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既然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约一5:14,15)。

       由此可见,我们若希望自己的祷告能得蒙上帝垂听,就必须按照上帝的旨意祈求。甚么是上帝的旨意呢?上帝的旨意无非是为了我们人生最大的益处,永远的益处。祂希望我们所求的一切不但对我们的身体有益处,而也对我们的灵性有益无害。因此,上帝的旨意并不是为了限制我们的祈求,而实是为了保护我们,不受错误祈求的危害。如果我们真能明白上帝疼爱我们的心意,我们就能甘心乐意地按照上帝的旨意祈求,而不致于妄求了。因妄求对我们是有害的,也是不能蒙上帝垂允的。正如经上说:『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中。』(雅4:2,3

       但我们若肯存着顺服上帝的心去祈求,那么我们所求的一切都必得蒙应允。即使我们求错了,上帝也不责怪我们,祂会将更好的恩典赐给我们,以代替我们所求的。

       上帝应允我们所求的,会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立刻按照我们所求的赐给我们。第二种是过一个时期赐给我们。第三种是由于我们所求的对我们有害,上帝就将其它更好的恩典赐给我们,以代替我们所求的。

       这就如小孩子向妈妈要东西时,也会出现这三种情况。例如小孩子向妈妈要一枝笔和一张纸,为要学昼图昼,妈妈一般会立即拿给他。这就是第一种情况。又如小孩子看到妈妈手上带着一只金表,就问妈妈要来玩。妈妈会对他说:『孩子,你现在还小,不会用这个手表。等到你以后长大了,我会买一只更好的手表给你。』这就是第二种情况。又如小孩子看见妈妈切菜时有一把锋利的刀,就想问妈妈要来玩。妈妈怕他割破手,或闯祸,就不会给他这把刀,而却去拿了另一个更好玩的电动玩具给他说:『孩子,这把刀很危险,你还是玩这个罢。』这就是第三种情况。

       也许有人想,我已不是小孩子了。不错。但我们在上帝面前仍然是小孩子。上帝了解我们的情况、需要和将来的一切,远远超过我们自己的了解。但愿我们能完全信靠上帝的慈爱和智能,相信祂向我们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最大的、永远的益处。正如经上所说:『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罗8:28)。也要相信祂必按照祂的美意,『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弗3:20)。

 

  关于祷告蒙应允的条件,除了上面存着信心求,按照上帝的旨意求二个条件外,还有其它的必要条件。

  例如我们祈求之先,首先要严格地对付罪。诗篇上说『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诗66:18 )。箴言中也说:『转耳不听律法的,他的祈祷也为可憎。』接着又说:『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28:9,13)。

 

  还有,即使我们有充足的信心,所求的符合上帝的旨意,我们也要恒切地求。经上说:『祷告要恒切。』(罗12:12)。主耶稣有一次在比喻中也教导我们说:『但因他情词迫切地直求,就必起来照他所需要的给他。』(路11:8)。

       所谓『恒切地求』,或『情词迫切地直求』,实际上包括两种情况:首先在每次的祷告中都要『恒切地求』,并『情词迫切地直求』,一直求到我们的祷告得蒙应允为止,或求到我们的信心已经把握住主的应许,相信主已垂听我们的祷告为止。

       例如我们为悔改认罪,离罪成圣的事祈求,我们要求主赐给我们悔改的心,赦免我们的罪,洁净我们的心灵,我们每一次都必须立即求得主的赦免和恩助为止。

       又如为别人灵性得救的问题代求,每次也必须求到能用我们的信心、爱心把握住主的应许,相信主已垂听我们祷告时为止。

       又如有时为了救灵工作的急需,我们也必须立即求得圣灵的恩膏。例如某次有一位布道家骑着马去外地某一城市主领布道会。他当时人虽骑在马上,一路前往该城,但他的心却是冷冷的,深感自己软弱无力。他感到自己不能再继续前进,必须立即找一个退休的地方,好单独寻求上帝。于是他策马前往一处野地。独自在上帝面前反省自己,悔改认罪,恳求圣灵的浇灌。经过一段时间的寻求和恳祷,他的心灵终于被主的爱再一次的激励和充满。于是他满有平安和力量地再次骑上马背,快速地驰往该城。结果他那次主领的布道会,感动了许多人悔改归主,并复兴了全城弟兄姐妹的灵性。

       恒切祷告,情词迫切的直求,不但是每次祷告中所需要的,而也是指为某些事情,必须在上帝面前长期不断地恒切祷告,迫切直求,直到主的旨意成就之时。

       例如为寻求更多的真理亮光,更大的属灵能力,更完全的像天父、像基督的品格,都是我们终身不断的追求目标。悔改的深度,成圣的程度,也都是没有止境的。我们的恒切祷告,迫切直求也是不可停止的,直求到我们的生命终止之时,或主来之时。

       又如为别人的灵性得救问题代求,为圣工的复兴和传道救灵大工的完成祈求,也必须终身恒切不断祷告,直求到主旨成就之日。主耶稣也曾讲过一个寡妇求伸冤的比喻,『是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路18:1)。

       例如有一个穷寡妇,带着自己一个独生孩子,过着艰苦的生活。为了维持自己和孩子的生活所需,她平日必须帮助人家洗衣服,干粗活。她感到没有甚么可以献给主,报答主的舍命救赎大爱。于是她决心将自己的独生孩子奉献给主。希望他将来长大了,能为主作传道救灵的工作。谁知孩子长大了,结交了坏朋友,不但不愿作传道工作,连信仰也渐渐掉丢了。整天在外面跟朋友胡混,甚至为非作歹。母亲虽带着眼泪,苦苦劝说他,也毫无所用。甚至反而引起反感和抗拒的心理。

       母亲只好为他不断流泪祷告,除此之外,她已毫无办法。早上起来为他祷告,晚上睡前为他祷告,有时夜里醒来时又为他祷告,白天洗衣服,或从事劳作时,也是不时为他含泪祷告。她就这样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地为她孩子的悔改归主和以后的献身传道而不断祷告。可是直到临死前,她还未看到她孩子的悔改归主。她只好凭着信心,以她生命的最后一口气,将她的浪子完全交给了主。

       多么奇妙阿,想不到在她死后不久,她的孩子果然在主爱的感动下,痛悔改过,归向救主了。而且他也真的按照他母亲的心愿,终生献身给主,作传道工作了。后来他果真成了上帝所重用的仆人,一生引领了许许多多将亡的生灵,信而悔改,接受主永生的救恩了。

      我们深信,这位主的仆人一生所结的许许多多属灵的果子,将来也必会记在他母亲的账上。因为这一切成果都是借着他母亲一生的祷告而产生出来的。

 

结语

  由以上所说可见,真实的信心是完全建立在上帝的应许,条件,旨意,启示和预言的基础上的,也就是建立在上帝的话上的,而且是大有能力,大有功效的。但愿我们都要不断在祷告恳求中,在研经默想中,和在实践的生活工作中,不断祈求、操练和增强我们的信心,使我们能不断因信称义,靠主成圣,得胜一切考验,完成传道救灵大工,直到迎见基督荣耀复临!   * 路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