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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正基督教普遍公认的信仰

 

圣经是一切信仰的根据和标准

       首先,我们坚信:『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并且『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6-17,15)。充满在全本圣经中的预言,也都『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后1:21)。圣经上也屡次严肃警告我们,经上的话语一句不可加添,一句不可减少,免得我们永远灭亡。(启22:18-19.4:2.12:32.36:6)。因此我们坚信:圣经是我们一切信仰的最权威的根据和标准,以及所有属灵经验的试金石。

        正如主所重用的使女怀爱伦说:『我们的警句应当是:「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赛8:20)。我们有一部满载极宝贵真理的圣经,它含有知识的阿拉法与俄梅戛(即始与终)。圣经乃是出于上帝的默示,「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应当用圣经作你的读本。』(基督徒经验谈210页)。另一处又说:『上帝已经在祂的圣言中,将有关救恩必须的知识交付与人。人应当接受圣经为祂的具有权威而毫无错误之旨意的启示。它是品格的标准,真道的启示者,和经验的试金石。因为「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我接受全部圣经,认它为上帝所启示的圣言。我相信全部圣经中所有的话。』(信仰的基础第6页)。又说:『上帝的话乃是测验一切教义和经验的标准。』(善恶之争3页)。『上帝必要有一等人在世上维护圣经,并专以圣经为一切教义的标准和一切改革的基础。学者的见解,科学家的推理,宗教会议的信条或议案,以及多数人的意见,──这一切都不应该作为证据,来确定或反对任何一项宗教的信仰。』(善恶之争37616页)。『圣经,只有圣经,才是我们信仰的根据和联合的唯一纽带。一切顺从圣经的人都会和谐相处。我们不可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来支配我们的行动。人是会犯错误的,而圣经则是永无错谬的。不要彼此争论,而要高举主。让我们象主那样,用「经上记着说」来应付一切反对的意见。让我们高举旌旗,旗上写着「圣经是我们信仰和训练的准则。」(信息选粹卷一416页)。  

 

全部圣经的中心是基督

     我们相信全部圣经的中心是基督,全部圣经的主题是要向我们启示上帝藉着基督救赎人类的计划。旧约圣经主要是论到那将要来临的基督,其中包含着大量有关基督降生、为人、被钉、复活、升天以及再来的预言,新约圣经的四福音主要是论到已经降生、为人、被钉、复活、升天的基督,使徒行传、新约书信和和启示录主要是论到升天后坐在上帝宝座右边不断为我们赎罪和代求,并即将再来拯救我们的基督。据统计,旧约圣经中共有三百三十三点预言,论到主耶稣的生平事迹,从降生为人被钉到复活升天,都已获得奇妙应验。全部圣经中共有二千五百点预言论到耶稣再来,即将实现。主必快来,我们的得救在于完全信靠和信从基督。

       怀爱伦在『传道良助』中指出:我们『在一切号称基督徒的人中,..应当居先将基督高举在世人面前。..这种以及包括在此信息之内的其他真理,都应该传扬,但那最引人注意的中心就是耶稣基督,切切不可遗漏。在基督的十字架那里,慈爱和真理彼此相遇,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应当引领罪人仰望髑髅地,存着小孩子天真纯朴的信心,信靠救主的功劳,接受他的义,相信他的慈悲。』

       唉,但愿我有口才,说出充满能力的话,使那些在福音里与我同工的人,受我所愿他们受的感动。我的弟兄们哪,你们乃是在处理永生之道,在应付那能有最高发展的人心。基督被钉,基督复活,基督升到诸天之上,以及基督复临,应当那样软化及充满传道人的心灵,使之欢乐,以致他能本着仁爱和恳切,向人们传扬这些真理。这样,耶稣就被表现出来,人就不再见那传道人了。』

       『你们这教导人的应当高举耶稣,在讲道、唱诗、祈祷上,都要高举他。要运用你全副的精力,向那模糊、惶惑、迷亡的人们指出「上帝的羔羊」。应当高举那复活的救主,并对凡听的人说,来就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的主。(弗5:2)。应当把救恩的科学列为每次讲道的重心,并作每首诗歌的主旨。每回祈求,也当将这事尽情的倾述出来。在你们所讲的道中,不可另加别的来补充基督,因为他乃是上帝的智慧与能力。要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显明耶稣是悔改之人的希望,相信之人的保障。要向那些苦难及绝望中的人,显示平安的道路,指明救主的恩典和全备。』(传道良助158-160页)。在此顺带一提,怀爱伦所写的世界名著『历代愿望』──关于基督的生平事迹和言行,已经感动了千万人的心灵,并深受基督教各公会教牧人员和信徒的赞赏和喜爱。中国基督教协会也已于一九九五年正式出版了新译本的『历代愿望』,在中国三自教会中公开发售,供应各地教会教牧人员和信徒的需用。

 

关于三位一体的真神上帝

     我们相信我们所事奉的上帝,是字宙中独一无二的真神上帝(但2:28.10-11.43:10-12.45:18,21-22),但也是包括圣父、圣子、圣灵在内的三位一体的真神上帝。例如圣经上第一句话说:『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创1:1)。这里的『上帝』原文中既非单数,又非双数,而是用的复数式『伊罗欣』ELOHIM,暗示我们的上帝有父子圣灵三位。但接下去所用『创造』一词,原文中却为单数形态的动词『巴拉』BARA,这又暗示我们的上帝是『三位一体』的上帝。

  随后我们又看到三位一体的上帝以彼此商议的口气说话:『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造人,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1:26-27)。

  以后摩西在申命记中又进一步启示了『三位一体』的奥秘,说:『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申6:4-5)。

  这里所说『耶和华我们上帝』,其中『上帝』一词,原文也是用复数式,意即暗示有上帝有三位。但这三位上帝却又被称为『是独一的主』。不过需加注意的,此处『独一的』一词,原文为『阿卡得』ECHAD,仅用来形容一个集体单位。如『一串葡萄』,或『众人起来如同一人』,而不是指绝对单一的数目。绝对单位的「一」字是YACHEED。(详参其他基督教会出版的『真理的圣经』141页)。

  因此所谓『三位一体』是用来形容圣父、圣子、圣灵上帝在凡事上都是同心、同德、同智、同能、同工、同荣,完完全全合而为一的。(约17:21-23)。主耶稣也启示我们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至于圣灵也被称为『上帝的灵』『基督的灵』而三合为一,但也单独地被称为『圣灵』,与圣父、圣子并列。(28:18-20)。

  关于三位一体的真理,主耶稣还说过这样一句奇妙的话:『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这里提到父、子、圣灵三位的名字,但其中的名在原文中特意用单数。这又一次启示了三位一体的奥秘。 

  关于三位一体上帝彼此的关系,在旧约圣经中还有几处奇妙的启示。例如提到上帝恩膏上帝。诗篇中是这样说的:『上帝阿,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你喜爱公义,恨恶罪恶,所以上帝用喜乐油膏你,胜过膏你的同伴。』(诗45:6-7)这里出现了两位上帝,前一位显然是指主耶稣,后一位是指父上帝。(参:来1:8-9)。  

  又如提到耶和华差遣耶和华和他的灵同来。圣经中是这样说的:『雅各,我所选召的以色列阿,当听我言。我是耶和华,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我手立了地的根基,我右手铺张诸天。我一招呼,便都立住。..自从有这事,我就在那里。现在主耶和华差遣我和他的灵同来。』(赛48:12-16)。这里在说话的,被差遣的耶和华,显然是指主耶稣。后面提到的『主耶和华』是指父上帝。本节经文也明显指出天地万有都是藉着主耶稣创造的,这和别处经文的启示相一致。(参:约1:1-3.西1:16-17.8:30)。   

关于耶稣的神性,以赛亚书中还有着最明显的启示,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赛9:6)。又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就是上帝与我们同在的意思)。』(赛7:14. 1:18-23)。可见,主耶稣也被称为全能的上帝。他『与父原为一』。他和父上帝原是『同等』的。(腓2:6)。

 关于因信称义问题

  我们坚信基督徒是必须因信称义,靠恩得救的,但这并不否定行为,也不废掉律法。先来说,基督徒是必须因信称义的。就如使徒保罗所指出的:『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按照原文宜译为:不是因着)遵行律法。』(罗3:20,28)。使徒保罗在另一处又说:『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

       对保罗上述教训,须加以正确理解。所谓『称义』,也就是指上帝称我们为义,算我们为义,或者说不算我们为有罪,也就是赦免我们罪的意思。正如经上所指出:『唯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4:5-8)。由此可见,称义和赦罪是同样的意思。赦罪是从消极方面说的,称义是从积极方面说的。由于悔改的罪人完全是靠着主宝血的功劳,因着他的信心而得蒙赦罪、称义的,因此称为因信称义。(参:罗3:23-26)。至于上帝的律法虽然能使人知罪,却不能赦免人的罪,虽然能指出成圣成义的标准,却不能赐人力量去达成。因此保罗说:『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但保罗所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是因行律法』,绝不是像有人误解的那样说,人可以不遵守律法。因为人若不肯遵守律法,不肯悔改自己违背律法的罪,那么主的宝血也就不会赦免他们的罪,不会称他们为义。因此,因信称义并不废掉律法,相反,更是坚固律法。就如保罗接下去所指出的:『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3:31)。

      正因为当时曾有人误解了保罗书信中因信称义的教训,使救恩和律法对立,使信心和行为脱节,因此雅各书信中特别强调了信心和行为结合之必须。他说:『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么?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么?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上帝的朋友。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2:20-24)。

       雅各这样的说法和上述保罗的说法并不矛盾。保罗说『人称义是因着信』,其中的『信』是指真实的有行为表现的信心,也即使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立志遵行律法的信心。雅各说:『人称义是因着行为(是指出于信心的行为),不是单因着信』,意即不是单因着口头上、理论上的,没有行为表现的死的信心,而必须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才能称义,因为『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因此二人说法虽不同,意思却完全相同。

 

 关于靠恩得救问题

  我们基督徒也是靠恩得救,而不是靠律法得救的。靠律法得救是不可能的,因律法只能使人知罪,却不能赦免人的罪,况且我们自己也没有力量遵守律法。因此没有任何一个人能靠自己遵守上帝律法而得救。幸亏有主的宝血能洗去我们违背律法的罪,有主的恩助能使我们遵守律法而成圣,因此我们是必需靠恩得救的。但是靠恩得救的也必须遵守律法。如果我们不肯遵守律法,也就等于有罪不肯悔改,那么主的宝血也不会赦免我们的罪,我们也根本不可能靠恩得救了。其实在有关灵性得救的事上,救恩和律法的功用本是互相配合,缺一不可的。

       首先从消极方面来说,律法的功用『本是叫人知罪』。如使徒约翰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 又如使徒保罗说:『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7:7.3:20)。而救恩的功用本是为了除去人违背律法的罪,包括赦免人的罪和帮助人战胜自己的罪。(太1:21. 1:77. 1:16.7:7,14-25.8:7-9,4)。

  再从积极方面来说,律法的功用本是为人提供一种成圣成义、爱上帝爱人的崇高道德标准。例如上帝的十条诫命所属的两大总纲,是要我们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上帝,并爱人如己。(路10:25-28. 22:37-40. 2:8-12)。十条诫命的属灵精意是要我们在自己的思想、言语、行为上完全圣洁无罪,并不断存着爱上帝、爱人的心,尽到服务、行善、传道救灵的责任。(参:太5:21-22,27-30.约一3:15. 3:18-20)。 实质上,全部圣经的道德教训,都可视为上帝诫命属灵精意及其两大总纲的发挥。主耶稣一生圣洁无瑕的榜样,也可视为遵守上帝诫命属灵精意及其两大总纲的完美典范。因此,上帝十诫律法的属灵精意及其两大总纲,实质上也就是要求我们在自己的心灵品格上,不断『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7-18), 也就是要求我们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太5:48)。而救恩的功用,本是为要恩助我们达到上述爱上帝爱人、成圣成义的崇高道德标准,使我们因信称义(即宝血赦罪,罗4:6-8),并因信成义(即靠主成圣,罗6:19-22), 也即『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3-13. 5:22-25

因信靠恩并不否定行为

      我们也认为因信称义,靠恩得救,并不否定行为。使徒保罗教导我们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2-9)。这实是千真万确的真理。然而基督教中却有不少人,严重地误解了这句话。他们和那些想要靠行为得救的人所犯的错误相反,而趋于另一极端,即偏面强调靠恩得救,因信得救而否定行为,说甚么行为好坏和得永生没有关系,甚至说一个得救的信徒,即使以后犯了罪,至死未再悔改,也仍然是能得永生的。他们实际上也是犯了断章取义的通病,如果他们虚心研读一下上下文,也许可以避免这种错误。

  其实,这里所说的『得救』并不是指将来的得永生说的,而是指现在灵性上的蒙恩得救说的。(在原文和英文中『得救』不是用的将来式,而是用的现在式)。而且我们灵性上蒙恩得救的经验是需要不断保持和加深的。

  这里所说的得救,也就是保罗在上下文中所指出的:『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5-10)。

       可见,这里的得救实际上也就是指我们死在罪恶中的时候,上帝『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指重生得到属灵新生命,开始和肉体相争,参罗7:22-24),并『与基督一同复活』(指学习靠主得胜,学习靠圣灵治服肉体老我,从而过新人的生活(参罗7:25.8:11-13.6:3-5. 5:16.6:7-8),『一同坐在天上』(指进而操练不断靠主过得胜的生活,参西3:1-4.2:20. 1:20-21)。换一种说法,这里所说的得救,也就是指主耶稣将我们『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不但藉着主的宝血拯救我们脱离罪的刑罚,使我们能得蒙赦罪称义,而也藉着他的圣灵拯救我们脱离罪的捆绑,使我们能开始,并不断靠主追求离罪成圣,圣而又圣。

  像这样的灵性上的蒙恩得救,也即蒙恩重生,称义成圣,显然『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5-10)。

但是这决不是说,我们灵性上的蒙恩得救和我们信主后的行为无关。因这里的『得救』既是指主耶稣将我们从罪恶里救出来,又怎能和行为无关;这里的『本乎恩(救恩)』,也是指将我们从罪恶里拯救出来的恩典,也即使我们称义成圣的救恩,又怎可能和行为无关;这里的『因着信』也是指信心和行为相结合的真实的信心,因『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称义得救的。(雅2:17-26

 

所谓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的人都是要因信称义

靠恩得救的,也都是要靠救恩守律法的

       我们也坚信无论旧约时代或新约时代的人,都是要因信称义,靠恩得救的,也都是要靠救恩守律法的。现在有一种说法,所谓旧约时代是律法时代,是靠守律法得救,而没有救恩的;新约时代是恩典时代,是靠恩得救,而不需要守律法的。这种说法显然是违背圣经教训的。如圣经上提到亚伯、以诺、挪亚都是因信称义,靠恩得救的(来11:4,5,7)。亚伯拉罕更是成为犹太人和外邦人一切因信称义之人的父(罗4:1-12)。我们外邦信徒所以能因信称义,也是根据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及所传给他的福音,正如保罗所说:『圣经既然预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加3:8-9)。主耶稣也曾说过:『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4:22)。亚伯拉罕不仅是我们因信称义的榜样,而且也是我们靠恩典、守律法的典范。正如上帝称赞他说:『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创26:5)。又如大卫王也是因信称义,靠恩得救,遵守律法的(诗51:9-17)。正如经上指出:『「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4:3-8)。

有些人所以会对所谓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产生上述错误看法,主要还是由于他们对『旧约』和『新约』的实质未能了解。其实在先知耶利米书中上帝早就向我们指明了『旧约』和『新约』的实质:『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耶31:31-34

  由以上所说可见,所谓『旧约』实际上只是指摩西时代属肉体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和上帝所立的约(出24:3-8),可称为属肉体的约,以肉体的割礼为标记。旧约的实质是靠肉体守律法,仅是遵守律法的字句,却还自以为义。其中并没有基督宝血的赦罪和圣灵更新人心的恩典。他们虽然实行献祭的礼仪,但也只是把它们当作律法的条例来遵守,却没有信靠其中所预表的基督的救恩。他们虽然受割礼,但却没有重生。他们守律法的动机,是出于惧怕,或是为了得福气,这正是西乃山的约『生子为奴』的精神。(加4:22-25)。再说他们凭自己属肉体的本性,也根本不可能遵守上帝的律法。正如经上所指出的:『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罗8:7-8.参罗7:7,14,18,24-25.8:7,8,9,4)。『所以主指着他的百姓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来8:8-9)。这不是说上帝不给他们赦罪称义和靠主重生成圣的救恩,而是因他们自以为不需要上帝的救恩。因他们只遵守律法的条文和字句,而不遵守律法的属灵精意,却还自以为义;他们认为靠自己的力量,足能遵守律法,而不需要上帝的赦罪和恩助。当摩西将约书和各样律法念给他们听时,他们自信自恃地回答说:『耶和华所咐咐的,我们都必遵行。』(出24:3,4,7.19:8.20:18-19)。上帝只好暂时容让他们,希望他们以后能真正信而悔改,蒙恩重生,成为上帝的儿女。如亚伯拉罕、摩西、约书亚、大卫一样。

       所谓『新约』,实际上也就是指上帝最初和亚当、夏娃所立的恩典的约,或说救恩的约。以后又和亚伯拉罕等重立此约。(创3:15.22:18.12:3.3:6-9,13-14,16-17)。后来经过基督宝血的坚定而正式成为新约。(来9:11-15.22:19,20)。所以新约实际上也是主降世前时代得救的众先祖、属灵的以色列人以及主降世后时代重生的基督徒和上帝所立的约(来11:4,5,7.4:1-12.3:6-9.51:9,17),以属灵的割礼(重生)为标记(西2:11)。新约的实质是靠救恩守律法,也即信靠基督的宝血,赦免他们违背律法的罪,并信靠基督的灵,恩助他们遵守律法而成圣。(基督徒直接信靠、仰望主在十字架上所流宝血之功,主降世前时代的上帝子民通过赎罪祭的预表,因信仰望、靠赖基督宝血之功。参:来11:4. 1:29. 8:56)。他们守律法的动机是出于爱,因着圣灵的更新,他们都从心里喜欢遵守上帝的律法,因为上帝的律法已被刻在他们心里。正如主论到他和我们所立的新约,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亲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来8:8-12. 31:31-34)。在先知以西结书中上帝也同样遇论到新约的恩典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结36:26-27)。

       由以上所述可见,旧约时代的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并不都是旧约的关系。如上述亚伯、以诺、挪亚、亚伯拉罕和大卫等等,都是因信称义,靠恩得救,并靠恩典守律法的,因此他们和上帝的关系,实质上已属于新约的关系(参:来11章)。而另一方面,新约时代的人与上帝的关系,也并不都是新约的关系。如加拉太教会中受割礼派异端影响的信徒,以及教会中一切未重生的信徒,他们的信仰、灵性情况和古时属肉体的以色列人相似,因此他们和上帝之间的关系,仍然处于旧约的关系。

 

对信耶稣得永生经文的正确理解

 现在再来讲一下:怎样正确理解信耶稣得永生的经文?经上说:『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信子的人有永生,』『信他的人不被定罪。』(约3:36,18)。『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1:12)。总之一句话:信耶稣就能得永生。但是,我们对这里所说的『信』字,必须加以正确的理解,至少需要加上二点解释:  

必须是真实的信心

  第一点,这里的『信』必须是真实的信心。真实的信心是必须要有行为表现的,必须信而悔改,或说必须求告主名,才能得救。   

  正如五旬节圣灵沛降后,使徒彼得讲道,众人『觉得扎心』,就发问说:『我们应当怎样行?』彼得回答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上帝所召来的。』(徒2:38,39)。 

  主耶稣在世时也同样『宣传上帝的福音说,日期满了,上帝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4,15. 另参路24:47.13:3,5.彼后3:96:12)。

 可见,信心和悔改必须结合起来。必须信福音,也就是信靠主的救恩,并且悔改自己的罪,也就是悔改自己违背上帝律法的罪,才能得救。因经上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 如果只讲信,不讲悔改,那么这种信,就是一种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4-26)。反过来说,如果只讲悔改,不讲信,那么这种悔改也不能使人得救,因悔改本身不能赦免我们的罪,况且我们自己也没有力量悔改。只有主的宝血能赦免我们的罪,只有主的灵能使我们产生深切悔改的心。因此我们必须信靠主的救恩,在主恩助之下忏悔、认罪,不但求主赦免,而更求主洁除我们的罪,就必立即得蒙主恩的赦免和拯救。(约一1:9.28:13.51:17)。

  或者换一种说法,真实的信心也必要使人『求告主名』。经上说:『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罗10:13,14)。可见信心在求告主名之先,求告主名是信心在行为方面的表现。没有信心固然不能使人得救,不求告主名,也仍然不能使人得救。 

  甚么叫『求告主名』呢?要明白这一点,首先要明白主的名字有甚么意义。我们知道主的名字是耶稣基督。希腊文的『耶稣』即希伯来文的『约书亚』,原文的意思是耶和华拯救,或救主。希腊文的『基督』即希伯来文的『弥赛亚』,意思是『受膏者』,也就是受膏的君王。主耶稣基督名字的含意,也正如天使在梦中指示约瑟时所说的:『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

       因此,『求告主名』的意思,也就是要求告主将我们从罪恶里救出来;也就是要求告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我们(徒5:31);也就是要求告主用他的宝血洗净、赦免我们一切的罪,并藉着他的灵洁净、更新、重生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能恨恶并离弃我们一切的罪。凡存着信心如此求告主名的,就必立即得蒙拯救。我们的罪必要立即得蒙赦免,我们的心灵必要立即被圣灵重生,获得属灵的新生命,而名符其实地成为上帝的儿女。 

  为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人自以为已经信主得救了,也经常去做礼拜,参加聚会,甚至帮助圣工,但他自己若无个人的祷告生活,早上起来后不祷告,晚上临睡前也不祷告,那就可以肯定还没有得蒙主恩的拯救。因一个人既没有祷告,也就不可能求告主名,既没有求告主名,也就不可能得救,因只有求告主名的,才能得救。

那么,如果一个人有了个人的祷告生活,早上有祷告,上有祷告,是否就一定得蒙主恩的拯救了呢?也不一定。还要看他祷告的内容。如果一个人祷告的内容都是求健康,求平安,求福气,求医治疾病,求解决危难,而对于主的救恩无动于衷,对自己的罪马马虎虎,不愿彻底认罪悔改,恳求主的赦免和洁除,那么他的祷告就和异教的求神拜佛差不多,根本不能算是求告主名,自然也就不可能得蒙主恩的拯救。因为求告主名的祷告,实际上也就是信而悔改的祷告。只有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才能得蒙拯救。

      由以上所说可见,使我们得救的信心,必须是真实的信心。而真实的信心,就必使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必须是永远不断的信

  第二点,这里的『信』,必须是永远不断的信,必须信到底,才能得蒙最终的拯救。值得注意的,以上圣经中提到的『信』字,希腊原文都是用的『今恒动体』,含有从今以后永远不断相信的意思。因此有人所谓『一次相信永远得救』或『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说法是错误的,既违背原文的字意,也不符合圣经的教训。如经上说:『弟兄们,你们要谨慎,免得你们中间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上帝离弃了。总要趁着还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劝,免得你们中间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来3:12-14)。

  使徒保罗的这段劝告不是对不信的人说的,而是对已经信主的弟兄们说的。说明一个已经信主的人,还是有失去信心的危险。为此保罗要他们『天天彼此相劝』,免得『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心里一刚硬,又『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上帝离弃了。』这样也就失去永生了。

  因此保罗在此也已指出,每一个想要至终得救的人,首先必须要有『起初确实的信心』,也即上面所说的真实的信心,然后还要将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

如有人自以为已经信主,有了永生,那么他还当接受保罗另一处的劝勉:『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6:12,19)。

总之,关于『一次相信永远得救』,或『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说法,是完全错谬的,是明显违背圣经上一系列教训的。请参看:3:12-14.6:4-8.10:26-28.彼后2:20-22.3:14-18. 5:16-22.6:7-8.18:24.林前9:27. 提前6:8-12,19. 20,21.西1:22-23.彼前5:8-9.彼后1:5-11. 5:19-20.6:15-16,22. 2:7,11.3:5-6. 16:24-26. 10:34-39. 15:1-8. 11:20-22. 3:8-10. 4:13-14.7:13-14.

上帝的十诫道德律法是永存不废的

  我们也认识到圣经中明显有两种律法:一种是上帝的道德律法,是基督徒必须遵守的;另一种是摩西的仪文治安律法,是旧约时代的人(不但指犹太人,而也指外邦人)所要遵守的,到基督被钉十字架时已被作废,基督徒不需遵守了。

  摩西的仪文治安律法具体是指以下以几方面:(一)圣所的崇祀和献祭的礼仪。(来10:1,11,12,28-29.8:4-5.1:10,16. 23章)。都是预表基督救赎工作的,在基督被钉十字架时已废除。(二)各种洁净的条例,其中的属灵预表礼仪,已被废除;其中的卫生健康原理,仍需实行。(路2:22. 11-15,17章)。(三)割礼。(7:22,23.15:1.12:3)。是预表信徒『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西2:11)。(四)七个宗教节期。(约2:13.7:2. 2:1.23章)。也是预表基督救赎工作的,已被废除。(五)各种适合于旧约时代当时当地的刑事、治安条例,如丈夫给妻子休书即可休妻,用石头打死等等,也已被废除。(太19:7-9.8:5.林前9:9.1820.2123 章)。

     上帝的道德律法,具体是指十条诫命及其爱上帝、爱人的两大总纲,是基督徒永远要遵守的。请看主耶稣的教训(太19:17-18. 5:21-22,27-30. 15:3-5), 雅各的教训(雅1:25. 2:8-12),保罗的教训(林前7:19. 7:7,12,14,24,25. 8:3-13),约翰的教训(约一2:3-4.3:4-6.5:2-3),启示录中的教训(启12:17. 14:12)。当然,必须信靠主的救恩,才能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我们要不断求靠主的宝血,洗去我们每一点违背律法的罪,而因信称义,并不断求靠主的圣灵,帮助我们守全律法,离罪成圣,而因信成义。

  基督教中有个别少数派的人说:上帝的十条诫命也是摩西律法,已被废除了。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因圣经中从来没有称上帝的十条诫命为摩西的律法。相反,圣经上一贯称十条诫命为『上帝的律法』(罗7:7,14,22-25.8:7-9),或『上帝的诫命』(太15:3-9.林前7:19. 12:13-14)。 因上帝的十条诫命是上帝亲口颁布,并亲手刻写在两块石版上,而不是通过摩西的口和手颁布的。而摩西的律法(即十条诫命以外的一切仪文、治安律例),则都是上帝通过摩西的口颁布,并藉摩西的手写在书上的。再者,十条诫命早在西乃山上,上帝当众颁布之前就已经存在,早在人类被造之时,就已经印刻在人的心里(罗2:14-16.26:5),又怎能称之为『摩西的律法』呢?

        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对此问题就有清楚的认识。论到那些称十条诫命为摩西律法的人,马丁路德说:『你应当这样回答他们:假如十条诫命被称为摩西的律法,那么摩西出来得太晚了。..因为十条诫命不仅在摩西之前就有了,而且在亚伯拉罕与众先祖之前也已经有了,并且它们也已传遍了全世界。即使摩西未曾出世,亚伯拉罕未曾诞生,十条诫命从一开始之时,也已经在全人类中掌权,正如过去以来已经这样,以后仍将这样。』(马丁路德文集第二十卷1952页)。

  马丁路德论到那些主张基督徒不需要遵守上帝诫命的人,又说:『我非常惊奇,怎么会对我非难说,我应当拒绝律法或十条诫命,..有甚么人能设想,没有律法的地方还会有罪?无论谁废除了律法,也必然废除了罪。』(同上二十卷1613-1614页)。

 又如十七世纪英国后期的伟大宗教改革家约翰卫斯理,也是卫理公会的创始人,论到当时有人所谓基督的死已经把十诫律法和仪文律法一同废除了,他这样回答说:『基督并没有废去那包括在十条诫命之内并为众先知所厉行的道德律法。..自有世界以来,这律法「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在人类从创造主手中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写在他们的心版上。』

 他在另一段中论到当时情况又说:『基督福音最大的仇敌就是那些公然无忌地「论断律法」「批评律法」的人,他们教训人不但要破坏(取消、放松、使之失效)其中的一条,无论是最小的或最大的,而还要一下子废除全部律法。..他们一面谈论他的宝血,一面摘去他的冠冕,并以推进他福音的藉口来减轻他律法的要求,这无疑是用亲嘴的暗号把他出卖了。人若藉宣讲信心而直接或简接地废弃顺从的任何部分,或藉着宣讲基督而废除或削弱上帝律法的最小一条,他就不能摆脱这个罪名。』(『善恶之争』14271-272页)。

  事实上现在基督教绝大多数公会,如路德会,或信义会,卫理公会,浸礼会,长老会,圣公会,..等等,都是在教导人遵守上帝的诫命的。  * 路光 *